发布时间: 2016-09-13 被阅览数: 781 次 来源:学校网站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以素质为核心、以能力为基础”的育人理念,突出高职学生的职业导向性,体现“勤、信、实”的校训精神,激励广大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勤于实践,加强品德修养,提高职业能力,现决定开展对2015—2016学年的各类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
第一类是国家设立的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类是学校设立的奖学金:综合奖学金;
第三类是社会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奖学金:英贤奖学金、麦科思励志奖学金。
二、评奖条件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综合奖学金评比条件详见《学生手册》
2、英贤奖学金、麦科思励志奖学金评比条件见附件。
三、奖项、奖额及各奖比例
序号 |
奖学金类型及等级 |
奖额(元) |
人数的比例 |
1 |
国家奖学金 |
8000 |
12人 |
2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 |
280人 |
3 |
综合一等奖学金 |
2000 |
2% |
4 |
综合二等奖学金 |
1000 |
4% |
5 |
综合三等奖学金 |
500 |
10% |
6 |
英贤奖学金 |
10000 |
10人 |
麦科思励志奖学金
序号 |
奖学金类型及等级 |
奖额(元/年) |
名额 |
1 |
一等奖学金 |
3000 |
5人 |
2 |
二等奖学金 |
2000 |
10人 |
3 |
三等奖学金 |
1000 |
15人 |
请各分院根据分院实际人数推荐初审人数。
四、几点说明
1、此次申报采取学工系统网上申报和线下申报两种方式同时进行,网上申报时申报学生申报个人根据奖学金评审条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分别填写附件1和附件2,申请综合奖学金、英贤奖学金和麦科思励志奖学金填写附件3,并将申报表和相关材料以附件(压缩包)形式上传到学工系统进行申请;线下申报时申报学生根据要求填写相关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经班主任(辅导员)签署意见后,由各分院考评小组初评。
2、各分院成立综合奖学金评比小组对上学年的奖学金进行评定。
3、各类奖学金根据工作时间安排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后送学工部审核。
4、为了照顾奖学金的发放面,奖学金评比一般一人只评一项,按学生最高奖项评选。如果奖项有兼得,其荣誉可以同时享用,但奖金则按最高的奖项领取。
5、参评者所在班级学年内如有集体通报、集体处分或所在寝室学年评比为不合格寝室则降一等评定。
五、申报及审批时间要求
1、申报时间:
(1)学生申报时间:2016年9月13日——25日
(2)分院评审时间:2016年9月26日——28日
(3)分院网上公示时间: 2016年9月28日——30日
(4)学院上报截止时间:2016年9月30日
(5)全校网上公示时间:2016年10月1日——5日
2、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9月30日16:00前
报送地点:西校区B座112
学工部 联系人:应奏飞 联系电话:1369(办公)
3、请以分院为单位上交申报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其中纸质稿报送需经分院盖章。
学工部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