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5-2016学年各类奖学金申报和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13 被阅览数: 523来源:学校网站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以素质为核心、以能力为基础”的育人理念,突出高职学生的职业导向性,体现“勤、信、实”的校训精神,激励广大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勤于实践,加强品德修养,提高职业能力,现决定开展对2015—2016学年的各类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

第一类是国家设立的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类是学校设立的奖学金:综合奖学金;

第三类是社会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奖学金:英贤奖学金、麦科思励志奖学金。

二、评奖条件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综合奖学金评比条件详见《学生手册》

2、英贤奖学金、麦科思励志奖学金评比条件见附件。

三、奖项、奖额及各奖比例

序号

奖学金类型及等级

奖额(元)

人数的比例

1

国家奖学金

8000

12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280

3

综合一等奖学金

2000

2%

4

综合二等奖学金

1000

4%

5

综合三等奖学金

500

10%

6

英贤奖学金

10000

10

 

麦科思励志奖学金

序号

奖学金类型及等级

奖额(元/年)

名额

1

一等奖学金

3000

5

2

二等奖学金

2000

10

3

三等奖学金

1000

15

 

请各分院根据分院实际人数推荐初审人数。

四、几点说明

1此次申报采取学工系统网上申报和线下申报两种方式同时进行,网上申报时申报学生申报个人根据奖学金评审条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分别填写附件1和附件2,申请综合奖学金、英贤奖学金和麦科思励志奖学金填写附件3,并将申报表和相关材料以附件(压缩包)形式上传到学工系统进行申请;线下申报时申报学生根据要求填写相关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经班主任(辅导员)签署意见后,由各分院考评小组初评

2、各分院成立综合奖学金评比小组对上学年的奖学金进行评定。

3、各类奖学金根据工作时间安排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后送学工部审核。

4、为了照顾奖学金的发放面,奖学金评比一般一人只评一项,按学生最高奖项评选。如果奖项有兼得,其荣誉可以同时享用,但奖金则按最高的奖项领取。

 5、参评者所在班级学年内如有集体通报、集体处分或所在寝室学年评比为不合格寝室则降一等评定。

五、申报及审批时间要求

1、申报时间:

1)学生申报时间:2016913——25

2)分院评审时间:2016926——28

3)分院网上公示时间: 2016928——30

4)学院上报截止时间:2016930

5)全校网上公示时间:2016101——5

2、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93016:00

报送地点:西校区B112

学工部 联系人:应奏飞   联系电话:1369(办公)

3、请以分院为单位上交申报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其中纸质稿报送需经分院盖章。    

                                                           学工部 

2016913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报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表

      3、奖学金申报表

      4、奖学金初审表

      5、英贤奖学金评比办法

      6、麦科思励志奖学金评比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