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05-11 被阅览数: 1504 次 来源:学工部
经综二第三支部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李芳等3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李芳,女,汉族,云南昭通人,1997年12月12日出生,2017年09月到我校学习,现在化学工程专业4172班级,曾任楼委。该同志于2017年09月20日提出入党申请,2018年04月30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米娜、谭荣清。
郑鹏锋,男,汉族,浙江金华人,2000年07月10日出生,2018年09月到我校学习,现在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工3182班级,曾任校学生会社团管理部干事。该同志于2018年09月27日提出入党申请,2019年04月2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张臻、王辰。
张菲妃,女,汉族,浙江杭州人,1999年10月05日出生,2018年09月到我校学习,现在商务日语专业3181班,曾任校团委理研中心成员、合唱团成员。该同志于2018年10月15日提出入党申请,2019年04月2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赵琦、王文霞。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以上3位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0年5月8日讨论同意,总支委员会审议,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备案,2020年5月8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5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86894205;电子邮箱41663950@qq.com;
来信地址: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综合第二党总支。
中共综合第二总支委员会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