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10-31 被阅览数: 1177 次 来源:学工部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深化我院思想政治教育改革,为培养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搭建多层次的创新实践平台,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增强团队协作意识,推动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上新的台阶。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继续开展大学生班集体特色项目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申报对象:全院大一大二班级
2、项目主题:公益服务类
3、项目建设要求:
(1)结合学生专业或班级特点。
(2)结合学生成长、成才和发展及服务社会的需要。
(3)班级同学共同参与,且有周全的活动实施计划方案。
(4)项目有明确的预期目标、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可检测的成果。
(5)项目建设经费200-1500元,主要用于材料、印刷、交通费、元器件等。
二、工作流程
(一)项目立项评审
学工部、各分院组织专家统一评审,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对所有申报项目的必要性、现实性、可行性等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立项。材料汇总后以分院为单位在11月12日前上交项目建设申报表(附件1)、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2)到学工部备案(打印稿和电子稿各一份)。
(二)项目中期检查
学工部、各分院根据项目建设的时间周期及开展进度,分院自行组织分别在第二学期对立项项目分批进行中期检查,对项目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学工部通过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分院班集体特色项目进行抽查。
(三)项目结题评审及优秀项目审核
学工部、各分院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各项目申报的时间节点安排一次评审答辩活动,进行验收评审。对各项目答辩组推荐的优秀项目予以审核并展示。各分院、部门汇总《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班集体特色项目结题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交学工部备案。
三、项目管理
(一)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一学期或一学年,各项目申报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决定执行期限,项目延期或不合格不予以再次申报。
(二)所有项目,经评审立项后,首批发放评审通过经费的60%作为启动经费,剩余经费待验收通过后发放。
(三)项目最后验收答辩时需附上项目费用使用清单及相关发票、收据等。
(四)相关学院及指导老师要督促项目团队按计划实施项目,对团队制定辅导计划,按期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和结题验收报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项目成果交流展示活动。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弄虚作假、管理不善造成经费使用不当、无故放弃项目等现象,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项目经费。
四、激励方案
(一)结题证书。所有项目经验收合格后,顺利结题的,发放《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结题证书》。
(二)素质拓展分加分。根据素质拓展加分细则,项目立项给团队成员加2分,项目验收合格给团队成员加素质拓展银行分2分;项目验收优秀给团队成员加素质拓展银行分3分。
(三) 班集体特色项目建设情况将与星级班级评选和班主任考核、评优挂勾。
(四)项目中可继续使用的设备、仪器,以及有价值的作品成果,可以捐给思源超市或有关部门,以发挥其更大价值。
(五)项目指导老师原则上由班主任、公寓辅导员担任,不再另计育人分。
五、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各分院要正确认识开展班集体特色项目建设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培训、指导和监督,确保特色项目正常有序、卓有成效地开展。
(二)精心策划,组织到位。各班级要以开展班集体特色项目建设活动为契机,精心策划项目方案,充分发挥班级成员自主性,增强学生集体观念、协作意识和团队精神,营造健康向上的班级风气。
(三)突出创新,提升内涵。项目要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和社会热点,要着力进行创新,要提升活动立意,强化活动内涵,创新活动载体。
(四)加强宣传,注重积累。班集体特色项目建设活动是展示班级建设成果和学生工作成果的重要内容,各分院、班级要注重活动的宣传和积累,相互学习交流,从而进一步提升活动的意义和价值。
学工部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