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09-26 被阅览数: 1619 次 来源:学工部
各二级分院: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7-2018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全日制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4.学习成绩优异,没有不及格科目,并获学校综合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及以上。
5.请严格按照《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管理及考评办法》(宁职院学﹝2017﹞9号)。
三、评审程序
采用学生申请、各分院推荐、学校评审的方法进行。
四、名额分配
各二级分院: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7-2018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全日制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4.学习成绩优异,没有不及格科目,并获学校综合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及以上。
5.请严格按照《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管理及考评办法》(宁职院学﹝2017﹞9号)。
三、评审程序
采用学生申请、各分院推荐、学校评审的方法进行。
四、名额分配
分院 | 2016、2017级学生人数 | 省政府奖学金名额 | 备注 |
---|---|---|---|
工商管理学院 | 1102 | 31 | |
机电工程学院 | 742 | 21 |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911 | 26 | |
商贸外语学院 | 1287 | 37 | |
建筑工程学院 | 592 | 17 | |
化学工程学院 | 593 | 17 | |
艺术学院 | 381 | 11 | |
阳明学院 | 43 | 1 | |
合计 | 5651 | 161 |
五、申报及审批时间要求
1、申报时间:
(1)各二级学院上报截止时间:2018年10月8日
(2)全校网上公示时间:2018年10月8日——10月12日(5个工作日)
2、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10月8日16:00前
报送地点:联盟大厦1203办公室
联系人:游华丽 联系电话:4207(办公) 邮箱412097539@qq.com
请各二级学院以分院为单位上交申报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一律二式两份),其中纸质稿(纸质表格注意不要错页)报送需经二级学院盖章。
请各分院成立评比小组,对照评比条件,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评比推荐,推荐名单向学院师生公示,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学工部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