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08 被阅览数: 923来源:学校网站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各楼:

为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增强团队协作意识,推动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上新的台阶,更好地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展示我校创新创业项目建设的成果,按照《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本学期对建设期限为一学期的班集体特色项目、宿舍楼文化建设项目、发展性资助项目开展验收工作,具体如下:

一、创新创业项目验收要点:

(一)班集体特色项目

1. 与学生专业或班级特点结合度。

2. 是否结合学生成长、成才和发展的需要。

3. 班级同学参与度。

4. 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和可检测成果。

 (二)宿舍楼文化建设项目

1.与文化育人结合度。

2.品牌效应,同学项目参与度。

3.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4. 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和可检测成果。

(三)发展性资助项目

1.是否体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2.能否体现感恩和责任意识。

3.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和可检测成果。

二、验收流程及材料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递交《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1),完成项目建设总结,并附上交项目验收的各类材料(以实物或电子材料形式上交,上交时整理成文件袋或电子文档)。材料包含签到登记、学习或制作资料、讨论或会议记录、已发表新闻及项目开展照片、视频等过程档案材料。项目开展照片不少于5张,要求清晰、大小不低于500KB,每张照片文件名注明活动内容。

 2.学工部、各分院、部门成评审小组,对创新创业项目进行验收评审。各团队根据项目建设的成果准备验收资料进行项目结题答辩。各分院、部门汇总《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项目结题申报书》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项目结题汇总表》及相关资料,623日前上交学工部。

3.学工部对各项目答辩组推荐的优秀项目予以组织答辩、审核并展示,优秀答辩评审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创新创业项目验收评审如未能通过,根据评审意见进行整改或继续建设, 12月中旬申请再次验收,学工部成立项目评审答辩评审。注:上一学年延期整改项目此次一起参加结题验收,过期不侯。

三、激励方案

1.根据项目验收情况,将项目建设余下经费予以发放。

2.所有项目经验收合格后,顺利结题的,发放《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结题证书》。

3.结题合格项目给团队成员给予素质拓展银行分2分的加分;被评选为院级优秀项目的班级成员给予素质拓展银行分3分。

4.创新创业项目建设的情况将与星级班级评选和班主任考核、评优挂勾。

5 项目中可继续使用的设备、仪器,以及有价值的作品成果,可以捐给思源超市或有关部门,以发挥其更大价值。

四、工作要求:

1.各分院、部门要正确认识开展班集体特色项目建设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指导和督促,促使各类项目做到特色活动正常有序、卓有成效地开展。

2.各分院、部门认真总结,注重材料收集,寻找问题,突出创新,提升内涵。

 

联系人:游华丽,联系电话:86894207

 

附件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验收申报书

附件2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创新创业项目结题汇总表

 

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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