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05-03 被阅览数: 792 次 来源:学校网站
各分院:
为了广泛宣传我院学生自强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在全院大学生中营造自强自立、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塑造当代大学生勇于面对困难、敢于担当责任的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院组织开展第四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旨在挖掘和宣传我院学生中自强自立的优秀学生典型,在全院学生中形成艰苦奋斗、坚忍不拔、积极进取、勇于越超的良好氛围。
二、参评范围与条件
1、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2、学习成绩良好、品行端正,生活俭朴、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家庭经济困难,在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有较长时间的勤工助学经历,在压力、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事迹突出。家庭经济状况良好,但通过自食其力,独立完成学业,自强自立,在校园中有较强影响的学生也可参评;
4、推荐情况属实,自强事迹较突出,有教育意义;
5、热爱体育运动,体能测试成绩及格及以上。
三、评选程序
1、申报时间
学生申请申报时间起止日期为:5月4日-20日。
2、申报方式
学生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申报表》,分院组织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主要事迹通过文字材料,介绍申请人的自强事迹。描述自己在面对家庭条件、课程学业、社会工作等各方面困境的情况下,如何通过自身努力,在逆境中发展自我、提升自我的过程中。此外,也可讲述该同学参与公益活动、爱心活动等方面的事迹,以及他对自己未来的规划和展望。字数要求: 1000字左右);各分院于5月25日前将通过初审的推荐学生申报表(纸质和电子版)和学生本人生活照片 (电子版,像素300万以上,JPG格式)交至学工部。
四、奖项设置与评选名额:
1、各分院向学院推荐“自强之星”提名候选人3-6名;
2、院“自强之星”十名,给予荣誉证书及奖金3000元;
3、院“自强之星”提名奖二十名,给予荣誉证书及奖金1500元。
五、活动要求
希望各分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宣传,努力扩大参与面,挖掘感人事例,为弘扬思源理念,展现自强风采提供舞台,发挥自强之星的教育作用。
学工部联系人: 应奏飞 办公室:西校区B112 联系电话:86891369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