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09-18 被阅览数: 781 次 来源:学校网站
各二级学院:
按照宁波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学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经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我院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决定开展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资助具体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元。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的学费卡中,如果学费卡有丢失,请及时在学工系统更新银行卡信息。
二、资助条件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参照《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三、评审程序
此次申报采取学工系统网上申报和线下申报两种方式同时进行,网上申报时学生申报个人根据助学金的申报条件,申请国家助学金。线下申报时学生按要求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递交至分院。各分院组织评审小组负责分院的国家助学金的评审,评审结束后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学工部。
四、申报材料填写说明及报送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所有需要报送的表格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模版填写;
2.表格电子稿正文用宋体小四号字填写,评审报告正文用仿宋体四号字撰印;
3.报送的电子版材料要命名为“XX学院国家助学金申报材料”,申请表审批表要命名为“编号-学生姓名”,编号为汇总表中该学生对应的序号;
(二)、规范使用填写申请审批表
1.学生申请必须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2010年版《(**-**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并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
2.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学校”、“院系”、“专业”、“民族”等要填写全称,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需涂改,需在涂改处签名并盖章;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3.申报表格为一张,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中申请人签名必须手写,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其他内容可以打印;
4.表格中 “基本情况”中的“出生年月”和“入学时间” 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格式为“XXXX年XX月”,如:2009年05月,“身份证号码”如果最后一位是字母,须大写,“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联系电话”填写正常使用中的手机号码;
5.“家庭经济情况”栏目中“家庭户口”和“认定情况”里A、B选项,纸质稿上用打勾方式选择;
6.表格中“申请理由”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7.表格中“院系意见”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
8. 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三)名单表填写说明
1.名单表电子稿单元格内容要水平、垂直居中对齐。
2.“学生姓名”一列字与字间不得有间隔。“入学年月”按“XXXX年X月”格式填写,如:2015年9月。
3.国家助学金备案表中“资助档次”填写“一档”或 “二档”。
4.各类名单表必须加盖学校公章,不得使用部门章替代。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报送材料要求:
(1)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一式一份)
(2)__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附件2) (纸质、电子各一份)
2.申报时间:
(1)学生申报时间:9月14日——28日
(2)分院评审、公示时间:9月28日——10日
3.分院材料报送时间:10月10日下午4点前
五、其他说明:
1.每年依据评选条件,对受资助学生进行评审,如发现已不具备资助条件者,将中止资助。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2.各分院在评选助学金过程中,应通盘考虑各类奖助项目,避免出现诸多奖项过于集中的现象。
3.充分利用国家助学金申请的时机,做好国家助学政策宣讲,广泛开展感恩教育,鼓励受助学生传递爱心。
六、具体名额分配
序号 |
学院 |
一般贫困名额 |
特困名额 |
合计 |
1 |
服务外包学院 |
105 |
19 |
124 |
2 |
工商学院 |
202 |
30 |
232 |
3 |
海天学院 |
135 |
37 |
172 |
4 |
化工学院 |
86 |
22 |
108 |
5 |
建工学院 |
152 |
40 |
192 |
6 |
艺术学院 |
93 |
6 |
99 |
7 |
国际学院 |
99 |
24 |
123 |
8 |
电信学院 |
149 |
26 |
175 |
合计 |
1021 |
204 |
1225 |
学工部联系人:应奏飞 联系电话:1369(内线)
附件:
2.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
学工部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