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学生助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5-25 被阅览数: 510来源:学校网站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完善学校与学生间的信息沟通,更好地发军学生在学校改革建设发展中的作用,也给学生提供锻炼、提高和施展才华的机会,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全面发展,学校拟公开选聘一批学生助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聘对象:

全院在校学生

二、            报名时间:

2016525日-66

三、            聘任岗位及职责:

1、校长助理:

做好全校同学与校领导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搜集并反映同学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同学关心的问题和困难;结合学校重点工作和同学关注热点开展专题调研;向全校同学介绍和宣传有关学生发展的政策和举措。

2、行政助理:

   协助相关部门领导做好全校学生信息搜集、专题调研及政策宣传、问题解答等,并完成相关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

3、        班主任助理:

协助班主任做好2016级新生班级做好迎新、日常班级事务、校园各类办事流程等工作;协助班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岗位选聘人数详见附件1

四、            任期要求

学生助理每届任期一年,不连任。学生助理聘期内不得担任其他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职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聘期内不得兼任其他勤工助学岗位。

五、            选聘条件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

    2、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乐于服务同学,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新能力和新媒体应用能力,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熟悉学校有关部门的职责和相关政策,了解学校的教学管理、学生工作和后勤服务等相关工作。

   4、可任满一届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六、选聘程序

(一) 报名(525日-66日)

 符合选聘条件者,以个人自荐方式报名。须登录报名系统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报名请扫下列二维码。


(二)资格审查(67日)

    资格审查。根据报名系统数据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填报纸质报名表。

   (三)面试(6813日)

 根据报名岗位意向由各用人单位或职能部门进行面试,择优选聘出推荐考察名单。

   (四)考察公示(614622日)

组织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通过后,报相关部门审定后向全校公示。

(五)聘任

公示无异议后,由学工部发文,并颁发聘书。

七、学生助理的培养

 1、学生助理的培养以实践培养为主。所有学生助理由学工部聘任后,纳入成功大学-学生助理学校培养。由学工部组织综合知识和能力的培训,由各业务部门开展业务知识培训

 2、学生助理聘期结束时,视参加培训情况、工作情况,由学工部结合相关部门的认定,参照《素质拓展银行分数管理细则》的“社会工作”栏目给予素质拓展分的加分1050分。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被聘任为学生助理,可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及工作岗位情况发放每月200500元不等的生活资助。由学工部与相关部门商定资助额度。

八、学生助理的考核

    1、学校每学年对学生助理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核,主要由学工部、分院和相关职能处室等单位负责完成。

    2、考核内容主要是学生助理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以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学生助理在考核前要将本人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提交考核组。

    3、学生助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学生助理总人数的20%

    4、学校对于表现突出、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助理授予“优秀学生助理”称号。

    5、对于没有完成指定任务或缺席组织活用、培训活动的学生助理,将提出批评教育,对于任务完成较差或多次未参加培训活动的学生助理,不再聘用。

七、其他未尽事宜需咨询的,请联系:应奏飞老师,联系电话:86891369

   附件: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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