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星级班级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2-29 被阅览数: 513来源:学校网站

 

为加强我院对学生班级的管理与建设,优化我院育人体系与育人环境,充分发挥班级在学生健康成长中的服务作用,营造积极良好的班级氛围,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星级班级建设实施方案》(宁职院〔20156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本学期星级班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院全日制班集体

二、评比比例

评比比例:“四星级班级”占院班级总数15%;“五星级班级”占学院班级总数的5-8%

三、工作流程

(一)、班级申报。在各分院范围内,由符合条件的班级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推荐,由分院班级班风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定。

(二)分院评审推荐。分院将根据各班级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评选出四星级、五星级班集体,评定结果必须在分院内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后将评定结果报学工部备案。

(三)学工部审核确定。学工部在各分院推荐的四星级班集体候选名单中经评审小组评议最终确定“四星级班级”;在分院推荐的五星级班集体候选名单中,进行终审答辩(答辩展示形式可由班级自行确定),在答辩展示评价及评审小组评议的基础上,确定院级“五星级班级”。最终确定的星级班级在全院公示后报学院批准。

(四)素质拓展分加分。星级班级发文后,由班主任提供素质拓展加分方案,分院团总支予以登记。五星级班级学生个人以30-70分的加分(总分不超过班级人均50分的总量);四星级班级学生个人以10-50分的加分(总分不超过班级人均30分的总量)

 

四、其他

各分院在39号前以分院为单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交学工部,同步发送电子版至邮箱412097539@qq.com.

联系人:游华丽   电话:86894207/646095

 

 

附件:1.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星级班级申报表

       附件:2.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星级班级申报评分表

附件:3.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星级班级申报汇总表

 

宁职院学工部
2016.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