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5-11-25 被阅览数: 776 次 来源:学校网站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深化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为培养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搭建多层次的创新创业训练平台,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增强团队协作意识,推动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上新的台阶。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继续开展大学生各类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创新创业项目类别:
(一)班集体特色项目
1、申报对象:全院大一大二班级
2、项目建设原则
(1)结合学生专业或班级特点;
(2)结合学生成长、成才和发展的需要;
(3)班级同学共同参与,且有周全的教学、实践安排;
(4)项目有明确的预期目标、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可检测的成果。
部分应用性较强的的班集体特色项目实行高低年级的交接,以确保活动持续开展,实现较大的社会效益。此类项目可以不参加答辩直接立项,终期验收与其他项目操作相同。
(二)楼文化创新项目
1、申报对象:各学生公寓楼
2、项目建设原则:
(1)申报项目内容符合以文化人、以文育人要求,突出寓教于乐、寓理于情,激发学生发展和成才的需求。
(2)具备较好的品牌效应。要形成文化品牌活动的名称、标示、概念、内容、风格等深入学生内心的形象元素。能够显示出较强的品牌传播力。项目参与人数多,活动覆盖面广,实施效果良好。
(3)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在实施过程中能够不断结合时代精神与元素,在继承经典文化活动形式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发展,能注重可持续发展,对未来该项目的发展有清晰的规划思路。
(三)团队创新创业项目
1、项目类型分为推荐型项目(项目名录会随时更新,不定期申报)和自主申报项目,自主申报项目含创客孵化项目和自主创新创业项目两种。推荐型项目由数字科技园提供先期项目列表(见附件二),各项目提供详细运行方案申报;自主申报项目是指学生自带技术、项目、资金创业,自主申报项目如入围数字科技园项目,同时获得园区提供的创业导师和系列奖励。
2、申报对象:全院学生
3、项目建设原则
(1)项目具有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并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投资少、风险较低,适合大学生经营;鼓励创业项目与学校专业教学紧密结合的项目入驻;鼓励科技创新类、文化艺术创意类、技术服务类和生活服务类等创业项目;
(2)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拥有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拥有5名以上相对稳定的核心成员,每名学生只能申报主持或参加一个项目。
(3)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4)不接受餐饮、娱乐及有安全隐患和对环境有影响的创业项目
(四)发展性资助项目
1、申报对象:经学校认定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团队成员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团队人数一般为5人,最多不超过20人。
2、项目建设原则:
(1)申报项目应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创新性;
(2)注重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感恩意识、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二、工作流程:
1. 2015年12月2日前,组织项目申报。
各申报单位根据要求认真组织研讨,精心策划项目,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项目建设申报表》(见附件),拟申请学分的,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学生工作)认定申请表》,一并交到分院相关辅导员老师处。
2. 2015年12月10日前,项目立项评审。
班集体特色项目由学工部委托各分院负责组织,楼文化建设项目、创业团队项目、发展性项目由学工部负责组织开展答辩评审会,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对所有申报项目的必要性、现实性、可行性等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立项。材料汇总后以分院为单位上交项目建设申报表(附件1)、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2)到学工部备案(打印稿和电子稿各一份)。
3. 2016年3月-4月,项目中期检查。
学工部、各分院根据项目建设的进度,对立项班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通过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对项目进行针对性的指导。
4. 2016年6月,项目结题评审及优秀项目审核。
学工部、各分院组成评审小组,对创新创业项目进行验收评审。各团队根据项目建设的成果准备验收资料进行项目结题答辩。对各项目答辩组推荐的优秀项目予以审核并展示。各分院、部门汇总《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项目结题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交学工部备案。
5、2016年7月初,学分认定。
对于符合公共选修课(学生工作类)学分认定的,由指导教师提供成绩单及相关佐证材料后,由学工部初步审核后,交由教务处审定后计入。
三、项目建设经费及使用说明:
1、班集体特色项目建设经费一般不超过1200元,主要用于材料、印刷、交通费、元器件等;楼文化创新项目经费一般不超过3000元,主要用于材料采购和宣传布置等;团队创业项目经费由团队自筹,符合《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创业奖管理办法》的,分别予以奖励1000-3000元,并由大学生创业园提供相关的创业政策;发展性资助项目资助经费每项一般为300—3000元,经费主要用于学生项目实施中的通讯、交通以及必需的办公、材料费等。
2、所有有建设经费资助的项目,经评审立项后,首批发放评审通过的经费的60%作为启动经费,剩余经费待验收通过后发放。如有项目未能按期完成或放弃的,予以追加相关费用。
四、激励方案
1.结题证书。所有项目经验收合格后,顺利结题的,发放《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结题证书》;
2、素质拓展分加分。结题项目给团队成员给予素质拓展银行分30分的加分;被评选为院级优秀项目的班级(团队)成员给予素质拓展银行分再加20分。
3、学分认定。对于有明确的知识、能力目标提升要求,并安排一定主题的集中学习的项目可申请公共选修课学分。具体要求如下:“班集体特色项目”验收合格后,可给予学生公选课1个学分的认定;“团队创业项目”建设项目中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创业主题培训不少于10课时的,项目验收合格后,可给予学生公选课2个学分的认定,评为优秀项目的成员在毕业换证补考时可以申请替换总数不超过4学分的非专业核心课1-2门课;其他项目原则上不予认定。
4. 创新创业项目建设的情况将与星级班级评选和班主任考核、评优挂勾。
5. 项目中可继续使用的设备、仪器,以及有价值的作品成果,可以捐给思源超市或有关部门,以发挥其更大价值。
6、团队创新创业项目有优先进驻大学生创业园(街)的机会。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各分院要正确认识开展创新创业项目建设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培训、指导和监督,确保特色项目正常有序、卓有成效地开展。
2. 精心策划,组织到位。各班级要以开展创新创业项目建设活动为契机,精心策划项目方案,充分发挥班级成员自主性,增强学生集体观念、协作意识和团队精神,营造健康向上的班级风气。
3. 突出创新,提升内涵。项目要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和社会热点,要着力进行创新,要提升活动立意,强化活动内涵,创新活动载体。
4. 加强宣传,注重积累。创新创业项目建设活动是展示班级建设成果和学生工作成果的重要内容,各分院、班级要注重活动的宣传和积累,相互学习交流,从而进一步提升活动的意义和价值。
六、项目管理
1. 班集体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1年;入围园区的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6个月。
2. 相关学院及指导老师要督促项目团队按计划实施项目,对团队制定辅导计划,按期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和结题验收报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项目成果交流展示活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弄虚作假、管理不善造成经费使用不当、无故放弃项目等现象,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项目经费。
3. 联系人:徐俊杰 电话:86891278、666683; 。
4. 其它未尽事宜,由学工部负责解释。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教务处、数字科技园
2015年11月23日
附件一: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
附件二:大学生创业创新项目孵化管理办法
附件三:立项项目汇总表
u/cms/nzzs/201511/25134439h6dv.rar(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