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22 被阅览数: 1243来源:学校网站

 

各系(分院)、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努力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感恩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促进同学们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真正实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现正式启动我院“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项目负责人与项目参与者原则上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项目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立项主题:义工服务类、学业提升类、就业创业类、创新创意类、社会实践类和其他类项目;

(二)立项要求:

1、凡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学生均可申请,团队成员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团队人数一般为5人,最多不超过20人。

2、项目申请时,要详细说明设计背景意义、实施过程、成员分工、项目成果等内容。项目内容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学生要对项目方案及可行性进行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能够在项目预定期限内完成;

3、项目包括常设性项目与临时性项目两种。常设性项目一般是适合长期开展的项目,建设时间一般为1—2学期,项目第一次立项后,根据实际情况持续资助;临时性项目一般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时间短、任务集中的项目;

4、每个项目需聘请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应由责任心强、热心学生工作的教师担任。

三、项目申请事项:

1、申请者应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发展性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经项目组成员、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各系(分院)或相关部门均可推荐申请项目;

2、发展性资助项目资助经费每项一般为300—3000元。经费主要用于学生项目实施中的通讯、交通以及必需的办公、材料费等;义工类项目还将由学生资助中心根据项目参加者的工作时间及成效,提供一定额度的实物资助;

3、立项项目可申请启动经费,一般不超过70%,项目验收后补助剩余经费;

4、凡执行不力,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的计划项目,学校可责令项目负责人停止使用项目经费,并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资金。

四、时间安排:

首次立项申报时间:421—56日。各系(分院)、有关部门汇总后将纸质申请表(附件1)交至学工部,同时发送申请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稿至应奏飞老师的教工邮箱。

联系人:应奏飞老师。联系电话:86891369办公室:西校区B112

附件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发展性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汇总表.xls 

 

 

学工部

2014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