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分院):
现已临近毕业时间,按上级部门的要求,所有毕业生须进行毕业体检,并将体检表装入学生个人档案。考虑2010届学生都在参加顶岗实习,为减少学生来回奔波的麻烦,学校不集中组织体检。请各系(分院)通知学生自行就近到当地医院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要求如下:
1.体检时间:毕业前三个月内有效(招工体检表的时间不受此限制,招工体检表需交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承检单位红章)。
2.体检承检单位:县级(含)以上或二甲(含)以上公立医院。
3.体检必检项目
⑴一般项目:发育营养、身高、体重。
⑵内科:血压、心肺、肝脾。
⑶外科:头颈、淋巴结、胸廓、四肢关节、皮肤、脊椎。
⑷眼科五官科:视力、辨色、嗅觉、听力、耳、鼻、喉。
⑸胸透。
4.交表时间:毕业返校时以班级为单位将体检表上交各系(分院)。由系(分院)自行将收集体检表装入学生的毕业档案袋里。(注:毕业生档案袋领取时间五月初,具体另行通知)
二、体检表可用本校的也可用当地医院的,本校体检表请在附页下载。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健康检查表.doc
学工部
201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