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08-10-13 被阅览数: 1239 次 来源:学校网站
贫困生工作是高校思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平安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做好08年贫困生资助工作,让每一个贫困学子顺利完成学业,既能使我校践行国家教育部下发的在校大学生国家新资助政策,又能最大限度的保证实现教育公平。
一 贫困生现状
随着近年来我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和对西部贫困地区教育支援的加深,我校贫困生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目前我校在校学生共8062人,其中贫困生700余人,约占总人数的9%,特困生和特殊意外的贫困生52人,约占贫困生总数的7%。这其中大部分贫困生来自西部的四川、甘肃、云南、贵州等地区。尤其今年雪灾和地震等非人为因素的破坏,使贫困生的数量加大,贫困程度加剧。很多贫困生不但不能交清学杂费,甚至平时的生活费也捉襟见肘,在经济贫困的同时,精神压力和自信心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二 贫困生资助办法
为了切实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认真核查、综合考虑,采用“奖、贷、助、减、勤、补”等方法,力争做到“减轻贫困学生家庭负担,增强贫困学子阳光自信”。
1、奖
国家教育部、财政部设立“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勤奋上进、成绩优良的贫困大学生,奖金额度5000元/年。
2、贷
贫困大学生如果不能交清学费,可以在考生原户籍所在地指定银行申请助学贷款,此贷款为无息性质,每学年最高额度6000元。
3、助
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对申请需要资助的贫困大学生每年发放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两等:3000元/年和1500元/年;
“思源基金”是我校2006年成立的集“打造诚信、自强自立、塑造爱心”于一体的全新的助学帮困工程,我校的贫困大学生可以凭当地民政部门出示的贫困证明、家庭基本情况调查表和贫困生家庭情况认定表向思源基金工作组申请资助,受资助学生在回馈爱心的过程中完成自己在宁职院的一门诚信感恩课程的学习。
4、减
为了深化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我院决定,对2008年西部十省市录入的新生的学费实行优惠资助,西部地区2008年起录取入学的新生学费为由6000元/年减为5000元/年(以上为学费,不含住宿费);同时宁波市对口帮扶地区贵州黔东南州、黔西南州和重庆的万州区,我院和宁波市扶贫办公室联合决定对上述两州一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进一步的学费减免,凡持有当地县级及以上扶贫办证明的贵州黔东南州、黔西南州和重庆万州区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学费收取标准为1000元/年(以上为学费,不含住宿费)。
5、勤
对于家庭经困的学生,我院优先安排校内和校外的勤工俭学岗位,在减轻大学生生活压力的同时,培养他们自食其力的能力。
6、补
各分院对贫困生进行认定,对特困的学生进行排摸。结合省有关文件,计划9月底对灾区学生和部分特困生实行国家助学金预发。每生600元,300元/月。灾区新生另补发600元暑期补助。
三 贫困生的认定
贫困生认定工作是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核心环节,学工部、分院和各班级应权责明确,紧密配合,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把学生小事当大事做”的精神切实做好贫困生的认定工作。
严格审核。各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由班主任担任评议组长,通过电话和面谈等方式与申请人父母、申请人同学以及申请人进行沟通交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生活态度等进行初审,其结果再递交各分院审查小组评议,对于不合格的学生,审查小组需注明调整意见,同时由审查组长签字,尽最大可能做好申请学生的安抚工作。最后将“三表”(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贫困生情况核查表)上交学工部。
认真落实。贫困生工作是一项融经济资助和精神帮助,情感教育和道德教育于一体的思政工作。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对分院递交的贫困生资料(“三表”)找每一位学生谈话,以最直接的面对面的方式了解他们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听取他们对资助工作中心的建议,同时做好谈话记录,最终做好解学生难之所难,急之所急。
学工部
200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