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09-28 被阅览数: 1141 次 来源:学工部
各职能部门:
为规范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勤工助学规定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宁职院学〔2017〕10号),经各单位申请,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审定,本学年拟招聘85人(附件1),现面向全校学生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招聘对象及条件:
我校全日制注册在校学生,已完成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流程,基本条件如下:学习认真刻苦,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学生勤工助学有关管理规定。
招聘程序:
应聘同学关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微信企业号,按“学生中心-勤工俭学岗位申请”的流程进行填报,并联系各用人单位负责老师。用人单位请根据“双向选择,择优录取,资助对象优先”的原则聘用学生。录取完毕后,请各用人单位在10月15日前在系统内审核通过学生的岗位申请。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者需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勤工助学,如因个人原因离职退出勤工助学工作时,需提前一周告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需要临时增加岗位,需提前一周向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录用。
2、用人单位应本着资助育人的理念,原则上应录用经过认定的资助对象。
3、原则上每名学生每学期只能申请一个勤工助学岗位,杜绝重岗。
4、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按月计酬。
5、请各用人单位务必在每月28日前在学工系统进行学生的工资录入,并仔细核对学生信息,以便汇总审核发放薪酬。
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陈晶老师,电话:86891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