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周璐清等五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8-12-21 被阅览数: 940来源:学工部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周璐清等五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周璐清,女,汉族,浙江省杭州市人,19971009日出生,20169月到我院学习,现在国贸专业3163班级,曾任社区分团委副书记一职。该同志于20161110日提出入党申请,20174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杨天挺、王茹佳;

李威威,女,汉族,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人,199746日出生,20169月到我院学习,现在国贸专业3164班级,校学生会志愿者部成员,该同志于2016920日提出入党申请,20171211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王欣、童燕;

郑佳玲,女,汉族,浙江省临海市人,1998324日出生,20169月到我院学习,现在国贸专业3161班级,担任学习委员一职,该同志于2016920日提出入党申请,20171211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赖敏雅、徐晓璐;

王悦,女,汉族,贵州大方人,1998225日出生,20179月到我院学习,现在物流专业3173班级,担任文娱委员一职,该同志于201781日提出入党申请,201712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杨天挺、鲍芳芳;

黄宇涛,男,汉族,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1998610日出生,20169月到我院学习,现在工美专业3160班级,担任团支书一职,该同志于20161015日提出入党申请,201712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杨天挺、鲍芳芳。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以上五位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181218日讨论同意,总支委员会审议,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备案,20181218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181219日至20181225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86894205;电子邮箱76045957@qq.com

来信地址: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党总支。

 

 

中共综合总支委员会

                                 2018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