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宁职院学﹝2017﹞10号)的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分院评审并公示,学工部组织评审等环节,拟推荐工商管理学院谷腊梅等313位同学为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初审通过者;现将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获得者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8年10月24日—10月30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同学有疑议请向校学工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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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xls
学工部
2 018.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