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7-2018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26 被阅览数: 1132来源:学工部

各二级分院: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7-2018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全日制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4.学习成绩优异,没有不及格科目,并获学校综合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及以上。

5.请严格按照《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管理及考评办法》(宁职院学﹝20179号)。

三、评审程序

采用学生申请、各分院推荐、学校评审的方法进行。

四、名额分配

各二级分院: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7-2018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全日制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4.学习成绩优异,没有不及格科目,并获学校综合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及以上。

5.请严格按照《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管理及考评办法》(宁职院学﹝20179号)。

三、评审程序

采用学生申请、各分院推荐、学校评审的方法进行。

四、名额分配

分院2016、2017级学生人数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备注
工商管理学院110231 
机电工程学院74221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91126 
商贸外语学院128737 
建筑工程学院59217 
化学工程学院59317 
艺术学院38111 
阳明学院431 
合计5651161 

五、申报及审批时间要求

1、申报时间:

1)各二级学院上报截止时间:2018108

2)全校网上公示时间:2018108——1012日(5个工作日)

2、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10816:00

报送地点:联盟大厦1203办公室

联系人:游华丽 联系电话:4207(办公) 邮箱412097539@qq.com

  1. 请各二级学院以分院为单位上交申报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一律二式两份),其中纸质稿(纸质表格注意不要错页)报送需经二级学院盖章。 

  2. 请各分院成立评比小组,对照评比条件,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评比推荐,推荐名单向学院师生公示,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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