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4-04-22 被阅览数: 441 次 来源:学校网站
各系(分院):
为鼓励学生在毕业实习阶段勤奋、努力、创新、创业,展示高职学生优秀的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总结我院创业教育的经验和成果,经研究决定,继续在2014届毕业生中开展“创业新秀奖”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1、在实习期间,提出生产管理、技术改造、工艺改进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被企业采纳并产生良好经济效益;
2、利用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参与行业、企业的科研项目或企业技术改良、工艺改造等技术服务工作,已获得成果鉴定或已取得明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3、带领同学自主创业,公司已经工商注册并在院大学生创业园备案,业务运转正常,已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
二、评选方式
1、凡符合以上评选条件之一者,均可参评;
2、评选以教师(班主任)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并经实习单位评审与各系(分院)评审;
3、各系(分院)可推荐1-3名候选人,附有书面事迹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奖项设置及评审
1、学院设立创业新秀奖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2、创业新秀奖设10名,奖金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申报时间
各系(分院)在5月20日前将《2014届毕业生“创业新秀奖”推荐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以书面方式上报,将《2014届毕业生“创业新秀奖”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学工部应奏飞老师的教工邮箱,过期作弃权处理。
附件1:创业新秀奖推荐表.doc
附件2:2014届毕业生创业新秀汇总表.xls
学工部
2014年4月22日